柬埔寨開征銀行存款利息稅
新華網
新華網金邊8月5日電(記者雷柏松)柬埔寨王國政府決定從2002年8月開始征收5%或1
5%的銀行存款利息稅。
柬埔寨王國政府財政部大臣吉春日前簽署一項公告宣布,根據政府規(guī)定,柬境內的所有銀行及
儲蓄機構從今年8月1日起開始征收個人或企業(yè)存款利息稅,其中定期存款征收15%的利息稅,
活期存款征收5%的利息稅。
柬埔寨最多時共有30余家銀行。2000年底以來10多家銀行因經營不善或因注冊資金不
足而倒閉或被下令關閉。目前柬境內繼續(xù)營業(yè)的銀行不到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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