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調低煙酒入境免稅額
6月26日,香港特區(qū)立法會通過了《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及《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
》,其中規(guī)定,從今年7月5日起,香港居民入境時可攜帶的煙草及無汽葡萄酒的免稅額,分別調低
為最多60支香煙(3包標準包裝)或15支雪茄或75克煙草,以及750毫升(一瓶標準瓶裝酒)無汽葡
萄酒。
據(jù)介紹,上述措施是香港特區(qū)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提出的2002~2003財政年度增稅建議中的一項
。除此之外,特區(qū)財政司司長還在財政預算案中還建議將葡萄酒的稅率由按出廠價格征收60%調高
至80%。為保障政府收入,這項建議已根據(jù)由行政長官簽署的《2002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
在今年3月6日下午2時30分起生效。
針對葡萄酒稅率的調高,香港特區(qū)政府發(fā)言人表示,提高葡萄酒稅率不會影響人民生活,對葡
萄酒的銷售和飲食業(yè)影響也不大。葡萄酒稅是根據(jù)出廠價格而非零售價格征收的,因此將葡萄酒的
稅率由出廠價格的60%增至80%,對每瓶葡萄酒征收的稅款大約只增加港幣6元。
據(jù)介紹,上述兩項增加稅收措施全年可為特區(qū)政府帶來約4億港元的額外收入,這亦被認為是
香港特區(qū)政府為改善財政赤字邁出的第一步。這次通過的《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為上述兩項增
稅建議于7月5日起正式實施提供了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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