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有關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又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在股市上也形成了西部大開發概念股。但很多人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認識并不全面,更不清楚如何享受有關政策。為此,本文集中介紹了
有關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
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集中體現在以下三個文件中:
1《國務院關于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
200033號),此通知明確了優惠政策的內容;
2《關于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國辦發20
0173號),是國務院西部開發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具
體實施意見;
3《關于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
01202號),專門就稅收優惠作了具體規定。
優惠政策內容
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
業,在2001年~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
得稅。
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是指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
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
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國家鼓勵類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
規定的鼓勵類項目和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發展委員會和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發布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
錄》(第18號令)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
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2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
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稅。中
央企業所得稅減免的審批權限和程序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
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業所
得稅如下優惠政策:內資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
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
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
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其他優惠政策:
1農業特產稅: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林(生態林應占8
0%以上)還草產出的農業特產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內免
征農業特產稅。
2耕地占用稅: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建設用地,比照鐵
路、民航建設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免征耕地占用稅的范圍限于公
路線路、公路線路兩側邊溝所占用的耕地。但公路沿線的堆貨場、養
路道班、檢查站、工程隊、洗車場等所占用的耕地不在免稅之列。公
路國道、省道以外其他公路建設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稅,由省級人
民政府決定。
3進口環節稅收減免:西部地區內資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鼓
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
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訂)》和《外商投
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
增值稅。
執行優惠政策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我們應明確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的范圍如下:重
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
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
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此外,非地處西部的湖南省湘西土家
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
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
其次,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具體范圍如
下:新辦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
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新辦電力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電力運營的
企業,新辦水利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
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
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企業。新辦郵政企業是指投資新
辦從事郵政運營的企業。新辦廣播電視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廣播電
視運營的企業。
第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其主營業務屬于國家鼓勵類產
業項目,而且主營業務收入需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第四,以上稅收優惠政策從2001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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