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堅持告誡在先原則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基本案情
某市紡織品公司2001年11月實現增值稅2156萬元,
當地國稅分局稅務人員多次電話催繳,至2001年12月20日仍
未繳納。
12月21日,稅務人員依法查詢了該公司的銀行存款賬戶,發
現其賬上剛到30余萬元貨款。于是,稅務人員回分局后填制了《扣
繳稅款通知書》,經分局長簽字批準后,通知銀行從該公司賬上扣繳
所欠的2156萬元稅款和1078元滯納金。
公司經理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氣,認為國稅分局不打招呼就扣了
錢,還扣了滯納金,有損企業形象。經咨詢,他們認為,國稅分局在
扣繳前未先行告誡企業,違反了《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于是,
該公司以違法扣繳企業存款為由,將國稅分局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
撤銷國稅分局的強制執行行為。
法庭判決
在法庭調查中,國稅分局提出,在扣繳稅款前,稅務人員已多次
電話催繳,已履行了告誡程序,符合《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法庭應
予以維持。
但紡織品公司提出,企業法定代表人并未收到稅務機關的催繳稅
款通知,而且電話催繳也無憑據,因此屬違法行為,應予撤銷。
經審理,法庭支持了該公司的請求。判決國稅分局強制扣繳紡織
品公司稅款和滯納金的行為違反了《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予以撤銷。
法理分析
分析本案,國稅分局主要敗在程序錯誤上。對納稅人采取稅收強
制執行措施,是有嚴格的法定程序規定的。
《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
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
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
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
執行措施:
(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
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
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前款所列納稅人、扣繳義務
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根據該條的規定,稅務機關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時,必須堅持
告誡在先的原則,即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的,應當發出
《催繳稅款通知書》,先行告誡,責令限期繳納,在逾期仍不繳納
時,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從上述案情可以看出,在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前,雖然稅務人員電
話進行了催繳,但這種行為并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原《稅收征管
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
的,由稅務機關發出催繳稅款通知書,責令限期繳納。也就是說,要
以正式文書的形式通知納稅人。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國稅分局在扣
繳紡織品公司稅款前,未以正式文書的形式告誡納稅人,應屬未依法
履行“責令限期繳納”法定程序的行為,違反了《稅收征管法》的規
定。
為了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收征管法》等法規對稅收強制
執行措施的內容、程序和適用范圍等方面都作了具體規定。不依法實
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就可能侵害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在行政訴訟中
就要敗訴,就要負賠償責任。因此,稅務機關在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
施時應注意把握其原則要求。
(一)要堅持法定原則。首先,執行機關必須合法!抖愂照鞴
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的權力,不得由法定的
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行使。其次,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必須有法
律依據。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強制執行僅適用于未按照規定
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并經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從事生
產、經營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對非從事生產、經營
的納稅人不得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第三,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一
要責令限期繳納;二要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二)要堅持說服教育和強制相結合原則。在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前,必須告誡納稅人,責令其限期繳納,通過說服教育工作,給予納
稅人依法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機會。
(三)要堅持執行標的有限原則。首先不得超出納稅人的應納稅
款,即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第二,應當保留生活必需品。《稅收征
管法》第四十條規定:“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
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范圍之內!
(四)要堅持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原則。實施扣押、查封、拍賣
或者變賣等強制執行措施時,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其成年家屬到場,
否則不能直接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但被執行人或其成年家屬接到通
知后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將查封、扣押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
財產變價抵繳稅款時,應按照規定交由依法成立的拍賣機構拍賣或者
交由商業部門按市場價格收購。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交有關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不能賤價作賣。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特色班
- 初級會計職稱精品班
- 初級會計職稱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門 580元/兩門 |
購買![]() |
- 初級會計職稱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