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調低煙酒入境免稅額
6月26日,香港特區(qū)立法會通過了《2002年收入條例草
案》及《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其中規(guī)定,從今年
7月5日起,香港居民入境時可攜帶的煙草及無汽葡萄酒的免稅額,
分別調低為最多60支香煙(3包標準包裝)或15支雪茄或75克
煙草,以及750毫升(一瓶標準瓶裝酒)無汽葡萄酒。
據(jù)介紹,上述措施是香港特區(qū)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提出的2002
~2003財政年度增稅建議中的一項。除此之外,特區(qū)財政司司長
還在財政預算案中還建議將葡萄酒的稅率由按出廠價格征收60%調
高至80%。為保障政府收入,這項建議已根據(jù)由行政長官簽署的
《2002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在今年3月6日下午2時3
0分起生效。
針對葡萄酒稅率的調高,香港特區(qū)政府發(fā)言人表示,提高葡萄酒
稅率不會影響人民生活,對葡萄酒的銷售和飲食業(yè)影響也不大。葡萄
酒稅是根據(jù)出廠價格而非零售價格征收的,因此將葡萄酒的稅率由出
廠價格的60%增至80%,對每瓶葡萄酒征收的稅款大約只增加港
幣6元。
據(jù)介紹,上述兩項增加稅收措施全年可為特區(qū)政府帶來約4億港
元的額外收入,這亦被認為是香港特區(qū)政府為改善財政赤字邁出的第
一步。這次通過的《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為上述兩項增稅建
議于7月5日起正式實施提供了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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