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發新證工作通知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10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發新證工作的通知》(新財會[2010]27號)文件精神,定于2010年8月2日起在博州范圍內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證換發新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換證時間及范圍
博州轄區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于2010年8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依據換證有關規定完成換發新證相關工作,過期未換證者,責任自負。
二、 換證條件
(一)持有博州轄區內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持證人員應參加歷年繼續教育。
三、換證流程
(一)換證申請人登錄新疆財政網會計信息管理頁面(/web/xjft/hjgl),填寫相關信息,打印換證申請表,蓋工作單位公章。
(二)換證申請人應持換證申請表、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有效身份證原件(附復印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附復印件)、工作單位工商注冊登記營業執照復印件、歷年繼續教育證明、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珠算等級者還應攜帶相關證書(附復印件)、證明到原發證機關進行現場信息審核。
注:申請人暫時無工作單位的,需由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申請人居住地(戶口所在地)在本地,暫無工作單位的相關證明。
(三)交還原會計從業資格證,領取新會計從業資格證。
換證期間如有疑問請登錄博州財政網boz./web/bozft/tzgg/index1.htm參閱“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常見問題答疑”。
時間:2011-12-11 責任編輯:shixuewei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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