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6日。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原則上網上報名時間不少于15天。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關于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審計署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1〕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計廳共同負責。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負責。
(二)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本地區考務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6日。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點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原則上網上報名時間不少于15天。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二)網報軟件采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管理,有關軟件將通過FTP平臺下發。
(三)由于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首次采用網上報名的組織方式,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審計局要認真做好報名準備工作,相互支持、主動配合,聯合辦公,共同做好本地區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組織、資格審查及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咨詢等各項工作。
(四)凡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適用于報考中、高級資格者)。
4.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六、有關政策規定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的規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原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2000〕26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定》(蘇人發〔2002〕76號)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七、教材征訂
(一)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1年修訂版),共2冊。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其中,《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05年修訂版。
(四)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教材由省審計廳統一向審計署審計干部培訓中心征訂。
錯過教材征訂時間的報考者請于6月15日以后自行登陸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查詢教材訂購事宜。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審計初、中級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收費60元(每人兩科合計120元),考生報名時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考生收取。
(二)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72號、蘇財綜〔2002〕72號),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110元(兩科220元),考生報名時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考生收取。
(三)各市不得自行增設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在向考生收取考試費時,應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九、其他
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欄目查詢聯系方式。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審計廳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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