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淘寶網交易嬰兒用品,卻不出具發票也不記賬。張某的偷稅行為被發現后,檢察機關以偷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普陀法院昨天開庭審理了此案。這是全國首例起訴個人及公司利用互聯網交易、偷逃稅款的案件。
網上交易半年逃稅11萬
張某是一家市場策劃公司的經理,她發現網上交易不僅便宜,更重要的是可不提供發票、不繳稅。張某起初以公司的名義在淘寶網注冊了一個虛擬店鋪,主要經營嬰兒用品。生意做大后,本人開了一個網頁專賣嬰兒用品,設立了私人的銀行賬戶來進行交易。
去年6月到12月,張某的交易額達到500多萬元,其中含稅金額近290萬元,應繳納11萬余元稅款。然而,張某稅款分文未交。巧合的是,公安機關查辦的另一起案件中,張某及公司的逃稅行為被牽扯出來,檢察機關隨后以涉嫌偷稅罪提起公訴。
張某辯稱,雖然買賣合同多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但她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大部分買家和賣家都認為是在與公司訂合同,她不應承擔主要責任。
網上開店涉嫌偷逃稅
此案公訴人薛明堅檢察官稱:“我國還沒有專門管理網上交易的納稅方法,對網上交易尤其是個人網上交易,在納稅上存在著管理真空。”薛明堅說,網上交易,如果注冊的是公司名稱和賬號,稅務部門能查到稅源;如注冊的是個人賬號,除非是有營業執照的個體戶,可以查找稅源。如果沒有登記過,基本上沒有辦法審核。
檢察官指出,根據我國的稅法,不管通過何種形式,只要發生交易行為就得繳稅。網上交易需要繳納稅費,網站也有監督的義務。
網站認為納稅主要靠自覺
昨日,記者采訪了淘寶網相關負責人。對方稱,網站只能呼吁網絡店鋪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沒權力審查納稅行為。網絡平臺上注冊的店家多是個體賬戶,網站只能監管出售的商品是否合法,商家納稅主要靠自身的覺悟。
在部分網絡交易平臺上,記者看到有納稅的提醒:“用戶應按照國家的稅收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稅款。”不過僅限于提醒。記者采訪了一些曾在網上購物的消費者,他們均表示從沒收到正規的發票。一名網絡店鋪“掌柜”更直言不諱:“網上開店像馬路擺攤,如果繳稅,還有什么賺頭?”(eNet硅谷動力 2007-7-2)
(zheng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