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一政策給農民帶來了什么好處呢?帶著這一問題,筆者來到山東省平陰縣進行采訪。
“以前種土豆只能賣給菜販子,不僅價格低,還經常賣不出去,爛在地里。現在好了,加入了合作社,再也不愁銷路了。”正在菜地里勞作的董宜春高興地說。
今年40歲的董宜春是平陰縣孝直鎮丁屯村人,是個地道的老菜農。去年12月他交了5萬元股金入社,成為了農民合作社理事。以前村里也有不少菜農,都是單打獨斗,為了賣菜,經常互相壓價,最后損失的還是菜農自己。現在剛入社半年多,董宜春就嘗到了甜頭。現在由合作社出面購買化肥農藥和種子,由于量大,價錢便宜,質量也有保證,僅化肥一噸就能便宜200元。對于他這種種了22畝蔬菜的大戶來說,成本節約了不少。合作社協議明確規定,以高于市場價0.2元/千克的價格收購社員的產品,今年他種的土豆,畝產3000千克左右,22畝土豆就多收入1萬多元,接下來白菜、卷心菜等即將上市,市場行情也很是看好。
董宜春口中的合作社就是去年12月份成立的平陰縣綠豐蔬菜專業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長董宜忠說,他以前是干蔬菜經營的,由于菜農生產和銷售環節分離,經常出現被惡意壓價,甚至蔬菜根本沒有銷路的情況。去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后,他便聯合村里幾個蔬菜大戶謀劃組建了這個合作社,盡管《農民專業合作法》規定享受部分稅收優惠政策,但由于沒有具體規定,實際運作過程中他們還是遇到了不少困難。當收購方要支票時,他們根本不敢開,開發票就要繳稅,一繳稅就沒有什么利潤,所以很多時候他們只能變通渠道,以農民的名義進行交易,這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合作社發展壯大。
據了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作出了“從7月1日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等規定,董宜忠說,有了這些優惠政策,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給收購方開發票,因為收購企業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稅,合作社就能適當提高價格,土豆按1.6元/千克銷售,一畝地產3000千克,一畝地的土豆可以多賣624元(1.6×3000×13%),合作社目前現在擁有蔬菜種植面積1200多畝,僅土豆一項就可以增收74.88萬元,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據了解,由于優惠政策的實施,綠豐合作社也在不斷壯大,由成立之初的22戶,200多畝種植面積,發展到200多戶,1200多畝種植面積,帶動周圍十幾個村蔬菜種植。
今年4月份,上海一家大型超市從網上發來訂單,將綠豐所有的土豆全部訂購,直接包裝發運到上海。由于合作社信譽好,蔬菜質量高,現在他們又簽訂白菜銷售協議。平陰的蔬菜通過網絡銷售進入大城市的超市,綠豐合作社也因此被濟南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領導小組評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示范社”。
目前,平陰縣已成立和即將成立的合作社有27家,經營覆蓋玫瑰、蔬菜、林木、畜牧等產業,注冊資金2321萬元,入社會員1159人,帶動農民近8000戶,合作社成員人均增收1000元,平陰縣政府蘋果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了“魯林”牌商標無公害產品標志,擁有2000多平方米生產加工車間和多條生產線,年加工出口蘋果5800噸,為合作社成員及果農增收1000多萬元,被農業部中國合作經濟學會評定為“全國十佳農民經濟合作組織”。
(《濟南日報》 200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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