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公約》由總則、業務承接、執業和收費、投訴和舉報、監督管理和附則六部分組成,強調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在執業中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與行業規范,恪守“獨立、客觀、公正、誠信”原則,主動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稅務機關、同行、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監督,自覺維護行業形象。重申了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必須秉承自愿委托原則承攬業務,在執業過程中不得為承攬業務進行惡意價格競爭,不得為招攬客戶采取商業賄賂。必須以稅務師事務所名義統一接受委托,嚴禁注冊稅務師或其他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轉讓、轉包業務,和委托人簽訂業務約定書時,必須使用規定的業務約定書等事項。
同時,要求稅務師事務所在承接業務時,必須按閩價[2000]費字155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向委托人收取費用。并對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審核業務規定了最低收費標準。
《自律公約》還對行業內的投訴舉報進行了詳細規定,并明確了違反本公約相關條款的之約定的辦理辦法:分為談話提醒、業內通報、限期整改、公開譴責并處以罰處違約金。情節嚴重的,則當年年檢不予通過。對違反本公約條款的稅務師事務所和注冊稅務師兩年內不予評定A級稅務師事務所、先進稅務師事務所、先進注冊稅務師等榮譽,違約行為及其處理情況記入行業誠信檔案。
據了解,該公約的簽署在國內同行業中尚屬首創,對我省注稅行業來說,意義可謂重大。近些年來,我省注稅行業雖然取得了長足發展,在發揮中介機構的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功能、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行業的社會認知度和知名度不斷提高。然而,在發展中也存在不少問題,相互壓價、商業回扣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日趨嚴重。面對當前行業市場無序的競爭狀態,我組織各稅務師事務所簽訂我省行業業務承接第一份自律公約,促使各稅務師事務所和行業從業人員自覺接受約束,這份自律公約的出臺簽訂,旨在健全行業誠信自律機制,自覺抵制失信、違規、違法行為,將有力地促成全省注稅行業有序競爭局面的形成,完善互聯互通機制,推動我省注稅行業健康、規范發展。截止發稿日期,全省已有50多家稅務師事務所已簽署。
(福建省國稅局 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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