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當年考問醫改
如果醫改方案最終確定,我們不妨先在醫改方案出臺前夜,回想一下當年那次審計對醫改效果的驗證。
2005年6月28日,時任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公布了2004年度審計報告。報告中,一組組數據在今天看來仍讓人倍感揪心。
審計報告顯示,在衛生部及北京市所屬的10家醫院中,平均門診人次收費在2003年時已達307元,比上一年度增長了8.8%;而每病床日平均收費為1006元,同比增加了10.9%。
在隨機抽查的5家藥廠46種政府定價藥品中,有34種存在制造成本申報不實的問題,平均虛報1倍多。而在這10家醫院2003年銷售給患者的105種隨機抽取的藥品中,虛報成本直接給患者造成了1052萬元的額外藥費負擔。
審計報告還顯示,在抽查的6類35種進口一次性醫療器械中,醫院進價平均為海關報關價的3.34倍,一種報關價為496元的心臟手術球囊僅僅經過兩級代理,進入醫院時,價格就已飆升至7000元,“增值”了13倍多。
同時,審計還發現,自2001年以來這10家醫院收取藥品和醫療器械廠商支付的折扣、回扣共計3億元,且還不包括個人索取和收受回扣的金額。
“看病難、看病貴”一直是為百姓詬病的醫改癥結。如果看個門診也要人均花費300多元,一個不到500元的進口器械能加價13倍,相信任誰也會明白:“難”,難在哪里;貴,從何而來。
意見稿為審計留有余地
醫改前夜,最應該呼喚審計的是醫改本身。
一位被訪者告訴記者:“如果不了解還有配套細則隨后公布,真說不清這次醫改方案是不是有意在為審計建議留有余地。”
盡管對于曾在審計“大考”中暴露出的問題,最新的醫改方案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改革思路,但在具體表述中,很多地方還是讓人覺得有點粗。
翻開意見稿,在其中不僅搜索不到“審計”一詞,而且看后也讓人不禁聯想,為什么沒有更具體的可操作性文字表述。
“多年來對民政部門和衛生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或下屬各醫院的審計一直是難點。難就難在這些單位情況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多,財務核算不規范。”北京市審計局的一位負責人對《中國會計報》這樣說,“醫院審計難度確實很大,很多時候理論上說起來容易,但實際操作起來卻很講技巧。”
因此,當審計需求反映在醫改方案中時,我們就看到了如下一些概括性的表述。
例如,征求意見稿在第十二項“建立嚴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體制”標題下的一段文字中提到,要完善監管網絡,強化監管職責,創新監管手段,提高依法監管能力,逐步建立政府為主體、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體制。
而在對具體如何實現這一目標的表述中,則多次使用了“加強”、“加快”、“健全”等詞,但對被加強或健全的對象該怎樣強化和健全,從而實現既定目標,則沒有更具體的表述。
社會審計如何介入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審計人員的依法審計、披露,作為普通百姓,
除了“業內人士”外,恐怕平日里誰也無法得見本文開頭的那些真實數據。盡管在2005年時披露的是少數醫院的審計結果,但人們卻足以推斷并相信存在問題的醫院肯定不止這幾家。
也就是說,我們已無法繞開醫院審計這一話題了。
一位有過事務所審計經歷的業內人士表示,意見稿中“建議以政府為主體、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體制”的表述,其實已經提出了利用社會審計力量能與醫院審計思路。
“不過,請事務所審計肯定要額外支付傭金,醫院是否會把這筆錢轉嫁到患者頭上還不好說。”上述業內人士補充說。
除了聘請事務所來審計,也有專家提出應逐步在醫院中引入注冊會計師審計披露和代理核算工作。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軍民就持這樣的觀點。
劉軍民向《中國會計報》表示,這樣做可以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和現代會計服務業在醫療衛生收支核算上的事前審核、事中控制、事后審計的作用。“政府財政部門則可強化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再監督。
其實,無論靠誰來審計醫院,這件事理應成為一種常態。
(中國會計報 楊捷 200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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