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備考輔導第十三章3
第三節 所得來源的確定
中國境內的所得有:
(一)在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等單位或經濟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
(二)在中國境內提供各種勞務而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
(三)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所得。
(四)個人出租的財產,被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
(五)轉讓中國境內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權,以及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而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
(六)提供在中國境內使用的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各種特許權利而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因持有中國的各種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以及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在中國境內參加各種競賽活動取得的名次的獎金所得;參加中國境內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的有獎活動而取得的中獎所得;購買中國境內有關部門和單位發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九)在中國境內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例題?單選題】韓國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職的境外公司委派,來華從事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在華停留60天,期間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資40000元,取得中國體育彩票中獎收入20000元。崔先生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
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我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境內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稅,應納稅額=20000×2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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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