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3月12日截止
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鎮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各直屬單位、駐鎮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蘇人社(R)通〔2009〕135號通知,現將我市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設置
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8日下午、19日和20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键c、考場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五、報名組織及程序
(一)各地人事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門和稅務管理部門共同負責。
(二)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網址為。報名時間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2日。
(三)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在2010年3月12日前將有關材料送報名點接受資格審查。鎮江市設鎮江、丹陽、句容、揚中四個審核點。
具體地點如下:
鎮江人才市場(鎮江市解放路5號)一樓人事考試考工柜臺,咨詢電話:16039000 ;丹陽市人才市場(云陽路32號) ,聯系電話:86571677 ;揚中市人才市場(港西南路8號)四樓揚中市技術資格考試指導中心,聯系電話:88324598;句容人才市場(華陽東路)財政局大樓一樓,聯系電話:87319022。
凡報名的新老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并在報名表下方貼二寸照片一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今年新報名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2、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四)2010年6月8日起,考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考生請憑準考證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一樓柜臺領取,具體地址:鎮江市解放路5號。
六、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在報名網站上接受征訂,截止日期為1月30日。
七、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精神,2010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人事 執業資格 考試 通知
抄送:國稅局、地稅局、人事考試考工中心、人事培訓教育中心、 |
鎮江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發 |
時間:2009-12-28 責任編輯:shixuewei308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