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師協會會長談等級認定制度
目前,就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有關問題,《注冊稅務師》雜志記者采訪了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許善達會長。
《注冊稅務師》記者問:這次常務理事會審議的《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沒有獲得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全國的注冊稅務師都很關注,請許會長介紹介紹情況。
許善達會長答:事情的由來要從七月理事會說起。
七月份理事會批準中稅協關于在全行業開展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的議案,同時決定,先選部分省市區試點,取得經驗后再全國開展。當時,中稅協建議天津、安徽、寧波、重慶四個省市作為試點地區。同時我們邀請上海、浙江等四個省市也能考慮參加試點。
七月中旬,中央統戰部召開了一次新社會組織關于推薦行業代表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的會議。中央統戰部領導作了重要指示,六局領導作了具體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會議上由律師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介紹了這兩大行業的經驗,由資產評估協會匯報了他們承擔的中央統戰部六局委托的《行業代表人士推薦辦法》的課題研究進展。中央統戰部六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與我們行業直接相關的有兩條:
第一,要求我們報送的代表人士不是選勞動模范,也不是選熱心公益人士,而是選在本業領域代表行業水平的人士。我們行業的現狀與這個要求的差距不小。我們這個行業多年來沒有像律師、建筑師一樣的為注冊稅務師認定等級,甚至也沒有像注冊會計師一樣選拔培養一批“領軍人物”。注冊稅務師行業在這個方面是一個空白。
第二,要求我們最晚到2011年底完成推薦工作。我們的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工作雖然已經理事會批準,但如果今天四季度至明年上半年完成試點,明年四季度至后年上半年完成全國認定工作,在時間進度上不能滿足代表人士推薦工作的要求。
中稅協分析了行業的形勢。等級認定工作已經理事會批準試點,符合廣大會員要求,沒有問題。但目前全行業省以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只有60幾人。上次換屆時,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一名也沒有。這次中央統戰部部署的推薦工作,如果由于我們工作不力錯失機會,就會對行業發展造成損失。
這個分析使中稅協面臨一個艱難的抉擇。一種抉擇就是維持七月份理事會決定,按原時間進度安排認定工作。這樣做的好處是協會和行業內部的思想已經統一,不必費事了。但風險是代表人士推薦工作可能錯失機遇。另一種抉擇是調整等級認定工作時間進度,不再試點,全國全面開展。這樣可以在代表人士推薦工作上滿足中央統戰部要求,但協會和行業思想統一工作將非常艱難。
基于這個判斷,中稅協決定按第二種抉擇推進工作。為了解決協會工作人員工作量大,需要加班加點才能完成工作的實際情況,中稅協決定從中稅協經費中撥500萬解決協會工作人員勞務補助和獲得等級認定的優秀注冊稅務師獎勵。
就是基于這個抉擇,中稅協按照協會章程召開常務理事會審議。我們行業協會的慣例是每年一次例行的理事會,每年兩次例行的常務理事會。這次中稅協召開非例行的常務理事會審議此事是中稅協民主決策制度的一次實踐。
問:常務理事會沒通過的原因是什么?
答:按照章程規定,常務理事會審議需三分之二參會常務理事贊成,此次常務理事會對《行業代表人士推薦辦法》、《等級稅務師認定工作經費補助辦法》均獲三分之二以上多次贊成票通過,《等級認定辦法》只獲57%的贊成票未獲通過。
問:中稅協目前這套民主制度都是許會長擔任第四屆會長后實施的,您這次的議案被否決,您做何感想?
答:首先,我在推行這套民主制度時就明白,既然是民主制度,就不可能項項議案都獲通過,否則就不是個真正的民主制度。我認為中稅協的常務理事,理事以及會員代表都應該適應這套民主制度、享受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這項制度也有若干不完善之處:比如,有25名各常務理事未出席會議,而且未出席會議者只有6名常務理事委托其他人代為投票,所以總投票數只剛剛超過章程規定的三分之二多數,常務理事會有效,但對表決來說,至少未能充分表達全體常務理事的意見。如果全體常務理事都投票,議案可能通過,也可能仍然通不過。但至少能代表全體常務理事的意見。再比如,會議時間太短,多種意見只在分組會上發表,沒有爭論、沒有質詢,特別是投票是不記名的。投票的態度是可以不公開承擔責任的。這是制度不完善所致,不是常務理事個人的責任。再比如,我們有修正案制度,投不贊成票和棄權票的常務理事有多種理由,我想如果有足夠的時間提出多種修正案,比如對某些條文的修訂,我相信投票結果就能更準確的反映常務理事的態度。最后,常務理事的構成中缺少不擔任所長的注冊稅務師的代表恐怕也是非程序性制度缺陷之一。這項議案恰恰對擔任和不擔任所長的注冊稅務師有不同的利益。這就出現了擔任所長的常務理事投較多反對票或棄權票的現象。而不擔任所長的注冊稅務師的意見則反映得不夠充分。
當然,我分析這些程序性和非程序性制度缺陷,決不是說制度完善就會通過決議。民主制度的目的是最充分地表達全體常務理事的意見?梢哉f任何民主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中稅協的制度也一樣,僅僅是個初步的,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改進。
問:這個決議被否決之后,中稅協下一步準備推進這項工作嗎?
答:鑒于七月份理事會已通過開展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試點工作。這個《認定辦法》常務理事會未通過,中稅協決定按照七月份理事會決議在全國范圍內推進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試點工作,根據會議上常務理事發表的意見對《認定辦法》和工作部署修改和調整。由各地稅協決定是否開展此項工作,為當地會員提供這項服務。
中稅協決定按照理事會開展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工作試點的決定和常務理事會關于對開展這項工作的地方給予經費補貼的決定在十月十四日召開開展地區秘書長工作會議啟動這項工作并撥付補助經費。
問:中稅協在一些地方稅協不贊成的條件下仍然下決心推動此項工作,中稅協如何保證決定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取得成功?
答:“保證”成功誰也不敢說,但達到預期目標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第一階段,我們要指導并協助地方稅協輔導會員順利報名。這里有幾千人使用安全盤,收集個人信息,所長確認信息,以及地方稅協對這些信息的初審。
第二階段,培訓、考試、閱卷,這個階段地方稅協壓力相對較輕。
第三階段,二級審核和三級年檢工作量不小,由于我們的辦法操作性比較強,審核的人數比報名人數會減少一定數量,工作量也會相應減少,估計會順利完成。這個階段中稅協還要完成特級考試閱卷,由于一級、特級報名者大致在100—300人之間,估計完成問題不大。
問:常務理事會反對票和棄權票超過三分之一,但看來許會長對此項工作很有信心,很樂觀,是這樣嗎?
答:說得對。我是很樂觀、很有信心的。
中稅協為全國注冊稅務師提供等級認定服務這件事現在也出現了中稅協和部分地方稅協意見分歧的情況,這是正常的。今后在其他事情上也還會出現。因此,我相信,絕大多數協會會員會支持中稅協的意見。
問:還想問幾個不那么令人愉快的問題。
答:可以問任何問題。
問:第一個問題,常務理事會未通過《認定辦法》。中稅協仍要推行這項工作,其合法性何在?
答:常務理事會未通過《認定辦法》,但常務理事會并沒有、也不可能或應該無權推翻七月份理事會關于開展試點的決議。正因為如此,中稅協沒有也不可能或者說無權發文要求全國推行。中稅協根據七月份理事會決議把《認定辦法》作為“試行”,而且由各省決定是否開展。這樣的決定符合理事會決議,同時,不違反常務理事會決議,具有完全的合法性。當然,如果有理事或常務理事認為中稅協的《認定辦法(試行)》和工作部署不具有合法性,可以提出議案推翻七月份理事會決議,如果等不及明年初的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只要要求,我們可以以通訊方式讓常務理事或理事表決。
問:第二個問題,中稅協要求不開展這項工作的地方稅協要報經領導小組同意,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對這些地方稅協,會長的壓力是不是大了點?
答:首先,壓力是客觀存在的。決定開展這項工作的中稅協和地方稅協能不能搞好這項工作也有很大壓力,不開展這些工作的地方稅協怎么可能沒有壓力呢?當地的注冊稅務師不能獲取等級,這是對他們作為會員的權益的重大損失。我能想象,這些決定不開展此項工作的地方稅協面對這些要求獲得等級的注冊稅務師時所感到的壓力。
其次,壓力都是自己所做判斷和選擇的結果。中稅協和開展這項工作的地方稅協選擇了做好和做不好這項工作的壓力。不開展這項工作的地方稅協選擇了不開展此項工作從而不滿足當地注冊稅務師要求獲得等級的壓力,F在,許多不開展此項工作的或者正在研究之中的地方協會會長急于了解其他會長的態度就是反映出他們所感到的壓力。他們擔心自己過于孤立,這種心情我是理解的。
第三,中稅協要求地方稅協如果決定不開展此項工作,一定要報經領導小組同意,并經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批準。這是給這些會長減輕壓力的要求。如果注冊稅務師不滿意的話,壓力可以分散一點。當然,壓力是不可能消除的。將來全國有一大批注冊稅務師獲得等級,而這些地方的注冊稅務師得不到等級,他們對所在地方稅協的決定會滿意嗎?
問:你認為這些不開展此項工作的地方,對行業發展會有什么負面影響么?
答:當然有負面影響。首先,當地的注冊稅務師得不到等級,這是最大的負面影響。其次,事務所由于稅務師沒有等級,也影響競爭力的提升。再其次,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推薦,當地優秀的注冊稅務師就失去了這個機會。最后,省及省以下推薦工作相比開展等級認定地區在力度上也有不利影響。
問:有些地方稅協認為,沒有等級認定,他們也能成功推薦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比如:浙江已經有省政協委員。
答:當然,不能說沒有等級就不能推薦。但是可以肯定地說,因為中央統戰部有這樣一個指導精神,有等級比沒有等級對推薦工作更有利。凡是不開展這項等級認定工作的地方稅協給自己肩上加重了負擔。
問:這次常務理事會中一些所長也投了但對票或棄權票,為什么?《認定辦法》對這些所長們的利益有損害嗎?
答:所長的等級問題是這項工作的一個難點。
首先,我們承認所長的貢獻與非所長的注冊稅務師是有區別的。因此,我們為所長制訂了免試的獲取等級的條件和程序。這一點得到了各方一致的認同。
其次,我們確認作為一個獨立的事務所所長和作為一個集團所的所長差別不小。作為一個集團所的所長或在分所的所長必須對資本市場,對集團所與分所或子所之間的權益關系有更深的理解和運作,所以在所長的條件中又區分了集團所和一般所兩個等級標準,相對而言,前者標準略低于后者。這個劃分具有對事務所做大做強的導向作用。這一點也得到了各方面認同。
第三,具體標準的確定就有人不贊成了,不但一般所的所長有不贊成的,集團所的所長也有不贊成的。我們考慮,標準的作用很大,比如二級標準大體上在總注冊稅務師人數15%左右,一級標準大體在1%左右,特級比例更低一些。注冊會計師“領軍人物”,相當于我們的特級,只有0.1%,100多人。我們能有30人成為特級就很不錯了。
但是,有些所長,包括一般所和集團所的,都希望自己能免試被認定為一級或特級,看到自己不夠免試一級或特級標準,就對《認定辦法》投了不贊成票或棄權票。投票是他們的權利,但以自己不夠免試標準為由不贊成票或棄權票不是正確的態度。我們估計所長免試可以認定為一級的有20人左右,占估計全部一級的5-10%。注冊會計師的領軍人物沒有給所長單列標準,我們對特級也不單列免試標準。認定為一級的所長必須和其他一級注冊稅務師一樣通過有關考試和答辯才能獲得特級。據我了解,寧波就有準備申請特級的事務所所長。
所長們應該看到,一個所的所長并不必須是所內最高等級的注冊稅務師。正像一個餐廳經理不一定是特級廚師,但這個餐廳特級廚師越多,這個經理的地位越高,這個餐廳的地位越高。事實上,一個所的高等級稅務師越多,這個所的競爭力越強,對所長越有利。因為自己達不到免試標準就反對等級認定的制度,這樣的所長眼光短淺了點兒!我相信開展認定工作的地方所所長一定會看到他們所的競爭力是增強了而不是削弱了。
問:最后一個問題,那些決定不開展此項工作的地方協會如果改主意了,還有機會和其他地方一并完成嗎?
答:二級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定在一月初,考試前有45天網上培訓時間。如果地方稅協組織的報名和培訓能在考試前完成,就可以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在明年六月份完成這項工作。我當然希望這些并不反對等級認定這項工作,只是由于對辦法的某些條文有不同一件或者對日程時間安排感到有困難的地方協會能夠改變主意,加入開展這項工作的行列。這次使用的《等級認定(試行)辦法》已經在提交常務理事會審議的版本上根據討論的意見做了一些修改,日程時間安排也做了一些調整。僅僅因為對這兩項有不同意見的話完全可以在工作中解決。僅僅因為這些技術性問題就不開展這項工作,不是因小失大嗎?我們會把展開情況及時通報全國,包括不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中稅協網站和會刊是主要渠道。特別是在常務理事會投票時,從贊成票的數量來看,雖然對《認定辦法》贊成票不到三分之二,但為此項工作撥付經費補助的議案獲得了三分之二多數。這說明至少有若干數量的常務理事不贊成或棄權《認定辦法》但贊成推進這項工作。我相信,了解這些情況一定會有利于一些地方稅協消除顧慮,改變主意,重新作出開展此項工作的決定。
問:最后您想向會員講點什么呢?
答:從中稅協的決策機制來說,能夠推翻常務理事會決議的決策機構還有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雖然我相信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成分會有利于通過《認定辦法》,但是,如果在認識上存在較大分歧,即使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批準了《認定辦法》,也未必能辦好。我想還是由各省自行決定吧。
從我擔任會長以來,我和各省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包括管理中心主任都有很多工作接觸,應該說對他們的工作思想有個基本了解,他們對一些行業發展的問題的看法我也基本了解。我也接觸了不少所長,也有一定的溝通,但對于在行業第一線從事專業工作的注冊稅務師接觸很少。即使到了所里,也很少直接聽到他們的意見。一般來說,這是任何一個官僚機構的通病,中稅協和我這個會長也不可能避免。我想唯一可行的渠道是通過中稅協網站,為每位會員發表意見提供方便。這樣我們就可以直接聽到會員的意見,甚至可以在會員中作網絡調查,民意測驗?傊卸悈f包括我這個會長在內,一定要用多種方式保持和全體會員最密切的聯系,傾聽他們的呼聲,了解他們的要求,以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服務。我也希望全體會員都能意識到自己是協會的主人,通過多種渠道把包括這次等級認定的意見和要求反映到協會來,包括中稅協和地方稅協。中稅協、地方稅協和全體會員團結起來推進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