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
7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
會議強調,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支持新能源汽車這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于實施創新驅動,促進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拉動國內市場需求、培育新的增長點,實現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雙贏”,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車型目錄。讓更多人選擇綠色出行,為可持續發展增添能量。
時間:2014-07-11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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