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復習資料: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七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時間:2010-05-07 責任編輯:wuchengyu
相關文章
無錫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5 11:36:40) |
揚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10:25:20) |
南通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10:05:54) |
江蘇省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09:41:10) |
泰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2011-02-11 10:52:17) |
常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2011-02-11 10:20:51) |
南京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1 10:00:23) |
宿遷市二級建造師證書領取通知 (2011-01-20 15:26:35) |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2010-10-05 09:50:23) |
《財經法規》會計法律制度案例分析7 (2010-06-17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