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管理
(1)編制、審批和交底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經理部全體管理人員參加,企業(yè)主管部門審核,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其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
考生應重點注意: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主持編制,并不是由項目總工程師負責。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上級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應在工程開工前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對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及主要分包單位進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2)群體工程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并及時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過程檢查與驗收
1)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在實施過程中應進行檢查。過程檢查可按照工程施工階段進行。通常劃分為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裝飾裝修三個階段。
2)過程檢查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企業(yè)相關部門、項目經理部相關部門參加,檢查施工部署、施工方法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如對工期、質量、效益有較大影響應及時調整,并提出修改意見。
(4)修改與補充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當其施工條件、總體施工部署、重大設計變更或主要施工方法發(fā)生變化時,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報送原審核人進行審核,原審批人進行審批后形成《施工組織設計修改記錄表》,并進行相關交底。
(5)發(fā)放與歸檔
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后加蓋受控章,由項目資料員報送及發(fā)放并登記記錄,報送監(jiān)理方及建設方,發(fā)放企業(yè)主管部門、項目相關部門、主要分包單位。
工程竣工后,項目經理部按照國家、地方有關工程竣工資料編制的要求,將《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整理歸檔。
(6)施工組織設計的動態(tài)管理
項目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施工組織設計應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
1)工程設計有重大修改;
2)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進行修訂或廢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調整;
4)主要施工資源配置有重大調整;
5)施工環(huán)境有重大改變。
經修改或補充的施工組織設計應重新審批后才能實施。
掌握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jù)、主要內容。此考點在案例題背景中可能給出的是缺項。在問題中,請考生補充完整或挑出錯項,出題有可能作為多選題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