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稅考試《財務與會計》非流動負債16
(三)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應當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或者實收資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或者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重組方式 | 債務方 | 債權方 | |
(三)債務轉資本 |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面值) 資本公積(公允價―面值) 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 利得(帳價與公允) | 借:長期股權投資(公允價)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
【例題23】
(2009年)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方式進行債務重組時,以下會計處理方法正確的有()。
A.債務人應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股本或實收資本
B.債務人應將股份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或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益
C.債務人應將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
D.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與債權的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投資損失
E.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成本
【答案】CE
(四)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債務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金額之和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修改后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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