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稅稅收相關法律考試輔導合伙企業2
(七)入伙、退伙
1、入伙。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身份歸于消滅的法律事實。
退伙分為:協議退伙、聲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
協議退伙 | 聲明(自愿)退伙 | 法定(當然)退伙 | 除名退伙 |
合伙協議約定了合伙期限 |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 | ( 1 )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 )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強制執行。 | 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 1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 30 日 通知其他合伙人。 | ( 1 )未履行出資義務;( 2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 )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
提示:退伙人對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例題1】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新合伙人入伙( )。(2006年)
A、應當得到全體合伙人的三分之二的多數同意
B、應當得到全體合伙人的半數以上的多數同意
C、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
D、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應當簽訂書面入伙協議
答案:CDE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的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所以選項CDE正確。
【例題2】合伙人若( ),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2007年)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C、未參與執行合伙事務
D、不參加合伙會議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中的開除合伙(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例題3】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入伙和退伙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入伙須經全體合伙人的2/3多數同意
B、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C、退伙人對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發生當然退伙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的入伙和退伙。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選項A錯誤。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選項B錯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除名退伙),選項D錯誤。
來源:中國財考網-注冊稅務考試責編:xins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