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精講第三章1
3.1資金需要量預測
一、資金需要量預測的意義
(1)資金需要量預測是企業制定融資計劃的基礎;
(2)資金需要量預測有助于改善企業的投資決策。
二、資金需要量預測的步驟
(1)銷售預測;
(2)估計需要的資產;
(3)估計收入、費用和留存收益;
(4)估計所需要的追加資金需要量,確定外部融資數額。
三、資金需要量預測的方法
(一)銷售百分比法
1.銷售百分比法的概念
銷售百分比法是根據銷售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預測企業融資需求數量的一種方法。
2.銷售百分比法的假設前提
該方法是建立在收入、費用、資產、負債與銷售收入之間存在固定比例的前提下。
3.預測方法
(1)編表法;
(2)公式法。
4.編表法
(1)編制預計利潤表
①計算確定利潤表各項目與銷售收入的百分比;
假設基期利潤表中銷售收入100萬元,銷售成本70萬元,則銷售成本的銷售百分比為70%。其他項目同樣原理計算確定。
②預計預測年度利潤表各項目;
某項目計劃年度數額=該項目銷售百分比×預計年度銷售額
假設計劃年度銷售收入預計為200萬元,則計劃年度預計的銷售成本為200×70%=140(萬元)。
③預計留存收益數額。
留存收益增加=預計凈利潤×(1-股利支付率)
(2)編制預計資產負債表
①區分敏感項目與非敏感項目,并計算基年資產負債表各敏感項目與銷售收入的百分比;
敏感項目是指直接隨銷售額變動的資產、負債項目,例如現金、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等項目;
非敏感項目是指不隨銷售額變動的資產、負債項目,如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短期借款、應付債券、實收資本、留存收益等項目。
假設基期銷售額100萬元,基期資產負債表中存貨為30萬元,則存貨占銷售收入百分比為30%。
②預計預測年度資產負債表各項目。
敏感項目的預計數=預計銷售額×該敏感項目的銷售百分比
假設計劃年度銷售收入200萬元,則預計存貨為:200×30%=60(萬元)。
非敏感項目沿用上年數值或根據其他條件計算填列
③確定追加資金需要量。
資金總需要量=預計總資產-預計負債及所有者權益
5.公式法
(1)公式推導過程
①追加資金需要量=預計資產-預計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留存收益增加
=(基期資產+資產增加)-(基期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負債增加)-留存收益增加
=(基期資產-基期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資產增加-負債增加)-留存收益增加
= 資產增加-負債增加-留存收益增加
②在敏感資產、負債銷售百分比不變的情況下:
資產增加=銷售額增加×敏感資產項目銷售百分比
負債增加=銷售額增加×敏感負債項目銷售百分比
③由此可以得出:
追加資金需要量=銷售額增加×敏感資產項目銷售百分比-銷售額增加×敏感負債項目銷售百分比-留存收益增加
④整理后得出:
追加資金需要量=(敏感資產項目銷售百分比-敏感負債項目銷售百分比)×銷售額增加-留存收益增加
根據上例資料,20×6年銷售增加額(△S)為8000000元(38000000-30000000);20×5年敏感資產總額(RA)為10170000元,(150000+4800000+5220000);20×5年敏感負債總額 (RL)為5490000元(5280000+210000);20×5年銷售額骨30000000元;20×6年留存收益增加額骨為399000元,則運用上述公式可計算如下:
追加資金需要量=8000000×(10170000/30000000-5490000/30000000)
-3990000=84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