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審計報告引發震動
根據本報獨家拿到的報告原文,此次審計主要針對省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共六大塊內容,一年來全省共審計單位3779個,查出違規金額39.4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5.05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655.24億元。
根據整改舉措,審計處理處罰292.95億元,其中應上繳財政金額30.51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0.48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31.74億元;核減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23.34億元,挽回損失23.83億元。
但正如報告所說,截至2013年6月底,尚有問題42個未完全整改到位,涉及尚未整改金額19.63億元。2012年浙江省審計廳出具的34份移送處理中,尚有16份未落實。
八項內容審計
根據報告,審計主要囊括六大項內容,分別是省本級預算執行、部分省級單位預算執行審計、財政專項審計、民生政策執行和相關專項資金審計、政府投資審計、金融和企業審計。
審計結果顯示,第一項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主要存在預算編報不到位、政府性基金核算不規范、財政支出安排不合理三大問題,其中103.5億元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部門,占省人代會批準預算數的24.5%。
第二項部分省級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存在部門預算編制不規范、執行不到位、少數單位依托行政權力違規收費、資產管理問題突出等問題,其中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8家單位上年結余未編入次年預算,3年合計2.34億元。
第三項財政專項審計,包含了全省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市縣和鄉鎮財政預算審計、全省開發區(園區)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運營情況專項審計,其中區內91家國有公司中有31家虧損,虧損額達3億元,虧損面達34%。
第四項民生政策執行和相關專項資金審計調查情況,主要包括省對市縣轉移支付資金管理、省涉企扶持財政政策和專項資金、省部分市縣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省文化經費投入情況、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情況、省生態建設資金績效、重點欠發達縣特別扶持政策、省水利資金投入及水利項目實施情況等八項內容。
這部分審計結果顯示,分別存在著文化設施文化建設支出占比連年下降、部分政策扶持領域和對象交叉重疊以至同項目獲多頭補助、殘保金成公用經費、萬套保障房被空置等情況。
此外,對12個重點欠發達縣的審計調查表明,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不規范,有38個項目未開工建設,涉及投資4.75億元,有17個項目原概算16億調整為29.3億元。
第五項政府投資審計情況,主要包括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全省支援新疆阿克蘇建設跟蹤、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跟蹤以及其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
審計部門在對省本級、10個市(不含寧波)和77個縣的保障房跟蹤審計發現,39個市縣的1.06萬套保障房閑置,15個縣保障房下達任務比規劃少2.38萬套,13個縣未完成開工任務0.7萬套,4個縣未完成竣工任務0.18萬套。
第六項金融和企業審計情況,針對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情況、農村信用聯社資產負債損益和金融風險、部分小額貸款公司經營風險及企業審計。
結構性問題突出:處罰人數過百
本報梳理發現,部分地區財政資金閑置與財政投入民生不足的矛盾長期存在。
根據報告,全省全部政府性資金年末結余由2009年的4671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7813億元,且呈逐年上升趨勢,有的財政結余資金甚至閑置多年。
以臺州椒江區為例,去年底21項財政專用基金余額6329.8萬元,是以前年度的沉淀資金,其中8項1055.9萬元連續4年未發生收支業務。
有的地方非稅收入未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未納入預算管理的有罰沒款6.09億元,行政事業性收費13億元,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益13.9億元,土地出讓金收入35.74億元,其它收入80.61億元,共計149.34億元。
政府性資金、資產、資源管理還存在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如慈溪市宗漢街道下屬的慈溪市宗漢資產經營公司,未經審批將其退出的金輪集團股權8807.62萬股轉讓給個人。
此外,審計部門在對4個市、25個縣、285個鄉鎮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時發現,仍存在預算編制不到位、財政收入管理不規范和財政支出違規等問題。
其中,有16個市縣未按規定將上級補助、上年結余、下級上解等體制結算收入項目編入預算并報告地方人大,7個市縣尚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14個鄉鎮應收未收、違規亂收等6.43億元,220個鄉鎮債權債務長期不清理,造成6420.45萬元債權損失無法收回。
針對審計報告暴露出的問題,據本報了解,當地政府對一部分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處理。
報告顯示,2012年度,浙江省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14件,涉案16人,涉案金額2.72億元;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52件,涉案66人,涉案金額4.91億元;向有關部門移送案件67件,涉案31人,涉案金額3.45億元,總人數過百。
其中,55位責任人因信貸業務違規操作問題受到了17.49萬元的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受到了行政處理,其中調離信貸崗位兩人,免職兩人,通報批評21人。
浙江省發改委法規處原處長兼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錢建鑫因涉嫌貪污20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浙江杭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房建工程相關負責人因謀獲取不當利益受處理;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省直建筑設計院兩名職工涉嫌挪用公款3846.61萬元,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