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始建于1936年,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建筑類高校,1982年被確定為國家首批學士學位授權高校,1981年開始招收培養碩士研究生,1986年獲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2年被北京市確定為首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人才培養基地與科技服務基地,2011年被確定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試點單位,2012年被北京市確定為“北京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多年來,學校重視非全日制(在職)碩士生的培養,依托相關行業開展產學研聯合研究生培養,建成有北京高校“城鄉建設與管理”產學研聯合研究生培養基地。
學校現設有10院3部,現有全日制在校生8169人,其中本科生6936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415人,非全日制(在職)碩士生361人,留學生120人;現有30個本科專業,其中教育部特色專業3個,北京市特色專業7個;現有1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可涵蓋5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1個碩士學位授權交叉學科點,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現有專任教師710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410人,具有正教授職務的108人;現有校內研究生指導教師225人,校外兼職研究生導師252人,涉及90余家在京行業企事業單位,擁有兼職博士生導師20人。
學校分為西城和大興兩個校區。西城校區占地11.8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6萬平方米;大興校區占地50.13萬平方米,一期工程16萬平米已竣工啟用。學校圖書館擁有中外文圖書129.8萬冊、電子圖書121萬冊,大型電子文獻數據庫40個,與住建部共建中國建筑圖書館,成為全國建筑類圖書種類最為齊全的高校。
學校堅持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在近兩屆北京市教學成果獎評選中,共獲得教學成果將11項,其中一等獎4項。為適應首都城鄉現代化建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注重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已建成近100個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近五年來,本校學生在全國和首都高校“挑戰杯”等科技文化活動中,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279項。
學校重視校企聯合培養研究生,按照《產學研聯合研究生培養基地共建框架協議書》的要求,根據行業企事業單位發展前沿問題和相關領域研究及設計工作需求,通過開放課題立項資助的方式,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共同組織研究生開展項目研究,加強研究生實踐及創新能力的培養。很據企業對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和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確定非全日制(在職)工程碩士培養目標,結合企業的技術需求及學生的知識需求制定培養方案。非全日制(在職)工程碩士的培養實行校內外雙導師聯合指導的模式,現有250余位校外專家受聘為本校兼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指導研究生專業實踐和學位論文研究工作。在校企聯合及校院兩級聯合管理下,學校形成了完善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2010年,以優異的成績通過了第三批“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自評估,并獲得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授予的“全國工程碩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領域”榮譽稱號。2002年以來,學校聯合相關企業培養非全日制(在職)碩士生200余名,成為首都城鄉建設系統的骨干力量,他們參與了北京60年來重大城市建設工程。畢業生質量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近五年來,本校全日制碩士畢業研究生全員就業率近100%。
近五年以來,學校在研各類科研項目1700余項,其中國家863、國家科技支撐等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300余項;獲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勵53項,其中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發明獎共7項。2011年完成科技服務經費突破1.9億元,連續6年位居北京市屬高校前列。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廣泛開展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目前已與美國、法國、英國、德國等22個國家和地區的34所大學建立了校際交流與合作關系。
為適應首都高等教育跨越式發展和首都城市建設的需要,學校堅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國,依托建筑行業,服務城鄉建設”的辦學目標定位,已發展成為以工為主,理、工、管、法、藝、農等學科專業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未來十年,學校認真貫徹第五次黨代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三個北京”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的要求,加快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學的步伐,使學校的整體辦學水平居全國建筑類院校和北京市屬高校先進行列。
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工程碩士)培養領域及研究方向
領域名稱 (代碼) | 具體研究方向 | 擬招人數 | 第二階段考試科目 | 所在學院 |
建筑與土木工程 (085213) | 建筑歷史與理論 | 自定 | 快題設計(4小時)考試或專業綜合考試 (二選一) | 建筑學院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自定 |
建筑技術科學 | 自定 |
建筑遺產保護 | 自定 |
城市設計 | 自定 |
室內設計 | 自定 |
城鄉規劃學 | 自定 |
風景園林學 | 自定 |
結構工程 | 自定 | 結構力學 | 土木學院 |
巖土與地下工程 | 自定 | 土力學 |
施工技術與管理 | 自定 | 混凝土結構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自定 | 結構力學 |
道路與交通工程 | 自定 | 道路勘測設計、 交通工程 |
建筑材料 | 自定 | 混凝土結構 |
國際工程 | 自定 | 工程項目管理 |
市政工程 | 自定 | 水質工程學(一)、(二)、建筑給水排水工程 | 環能學院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自定 | 暖通空調 |
測繪工程 | 自定 | 工程測量學 | 測繪學院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自定 | 建筑電氣基礎、 自動控制綜合考試 | 電信學院 |
建筑設備設計方法及理論 | 自定 | 機械設計 | 機電學院 |
工業工程 | 自定 | 系統工程 |
物流工程 | 自定 | 物流工程 | 經管學院 機電學院 |
環境工程 (085229) | 城市水環境科學與系統工程 | 自定 | 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環境規劃與管理(任選一門) | 環能學院 |
水污染控制與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技術 | 自定 |
大氣污染控制 | 自定 |
固體廢棄物處置與管理 | 自定 |
項目管理 (085239) | 工程項目管理 | 100 | 工程項目管理 | 經管學院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工程法律與合同管理 |
建筑業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 |
三、其他相關信息
(一)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均可報考:
1.獲得學士學位滿3年,須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
2.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滿4年,須2008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不超過我校2012年錄取總人數的10%)。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簡稱GCT)、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
2.考試方式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采取兩段制考試方式:
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GCT考試,該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我校只招收英語考生)。工程碩士聯考科目GCT考試大綱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發行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
第二階段,考生的GCT成績公布(約2012年12月)后,我校將確定2012年工程碩士進入第二階段考試的GCT合格分數線。符合GCT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隨時關注我校網站公布的分數線及資格審查具體時間,持本人的GCT成績到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考生攜帶資格審查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考生報考工程領域的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準備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參加此項考試的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規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人員規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為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同時提交此認證報告。
2.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工作使用全國統一報名平臺。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間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按要求進行注冊,提交報名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現場確認前,可以隨時瀏覽、修改所填寫的相關信息。
(2)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成績單上使用。
(3)網報成功后,生成《報名登記表(樣表)》,核準相關信息(例如畢業證書號碼、學位證書號碼等)并打印。
(4)由于證件遺失或尚未辦理等原因,無法在現場確認時出具上述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網上報名時證件類型應選擇“暫無”。在現場確認時須簽署《預報名承諾書》,并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日持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修改信息。屆時未兌現承諾的,將無法下載準考證,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3.現場校驗身份及確認網上報名信息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間,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以及《報名登記表(樣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會得到具體地點信息提示),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
考生本人應仔細核對現場確認軟件當場打印生成的《報名登記表》,無誤后,在“誠信考試承諾書”欄簽名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四)考試錄取
2012年全國聯考為10月28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7日后登錄學位網下載打印全國聯考準考證。
GCT考試成績發布后,通過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約2012年12月公布)的考生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后按要求將《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到我校進行資格審核,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同時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認證報告。
我校各二級學院負責對通過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專業領域、研究方向進行第二階段的復試。
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其它事項
1.工程碩士采取 “進校不離崗”的培養方式,錄取的碩士生在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關系,我校不負責其在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險和醫療等費用;
2.工程碩士學習年限為3~5年,在校學習時間累積不少于半年;
3. 考生在報名時無需填寫導師姓名,待正式錄取且開學報到后,由所在二級學院組織導師與研究生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負責聯系介紹導師;
4. 我校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設置于建筑學院的8個研究方向的培養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40000元/人,其它領域與研究方向的培養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0000元/人;
培養費收取方式:按課程階段及論文階段各占50%的比例分段繳納;
5. 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者,經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并獲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發的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六)聯系方式
序號 | 學院名稱 | 聯系人姓名 | 辦公電話 | 郵箱 |
1 | 建筑學院 | 劉 博 | 68322333 | liubo@ |
2 | 土木學院 | 吳智鵬 | 68321834 | wuzhipeng@ |
3 | 環能學院 | 王宇石 | 68322126 | wangyushi@ |
4 | 電信學院 | 楊 娜 | 68322086 | yangna@ |
5 | 經管學院 | 楊 明 | 68322108 | yangming@ |
6 | 測繪學院 | 劉 星 | 68322153 | liuxing@ |
7 | 機電學院 | 趙世梁 | 68322514 | zsl@ |
學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1號 郵政編碼:100044
主管部門:北京建筑工程學院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辦公樓209室)
學校網址:
研究生處網址:/index.htm
聯系電話:010-68322241
聯系人:丁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