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如何應對商家不給發票難題
商家理由:“發票用完了,現在買不到發票,等過幾天再給你。”
地稅部門對發票是敞開開放的,經營者應預計自身發票使用量,在快用完時,就應提前到地稅局購買,驗舊購新。因此經營者這種借口完全站不住腳。
商家理由:“我們老板(財務)不在,要不你明天再來拿。”
發票作為法定交易憑證,在經營時,應該放在收銀臺,便于支付給消費者。
商家理由:“我們處于試營業階段,還沒有發票。”
按照法律規定,無“試營業”這一概念,在開業之前就要辦理營業執照,并在領取營業執照三十日內向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及申請發票。因此經營者以“試營業”為借口有逃稅嫌疑,如果在經營場所未看見有稅務登記證應向稅務部門舉報。
商家理由:“如果不要發票,給你打折或去掉零頭。”
打折是商家一種慣用的促銷方式,即使消費者使用了打折卡,商家也必須給消費者開具發票,打折不能成為不給發票的借口。
商家理由:“我們這個行業是沒有發票的。”
提供發票是商家的義務,如不提供發票,消費者可憑收據向稅務部門投訴。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用餐、娛樂、做美容時,商家都應提供發票。
對于一些商家在發票上“做手腳”,消費者也可用以下高招應對。
拿到的發票是“二手貨”
泉州市已推廣使用娛樂服務業有獎定額發票。消費者如果遇到經營者用已刮的“二手發票”蒙混的現象,可拒收并向稅務部門舉報。
經營者開發票使用“障眼術”
經常會碰到一些經營者開發票時使用“障眼術”:把其他經營戶的發票當成自己的用。消費者拿到發票時未細看發票專用章上的店名,一不小心就被蒙混過關。
互相借用或買賣發票是經營者逃避稅務部門監控稅收定額的一種違法行為,遇到經營者使用他人發票,消費者應向稅務部門投訴。
使用假發票
地稅真發票的特征:紙張采用水印防偽紙,標志為菱形內含SW字樣;發票中上方有橢圓形紅色監制章,該章在紫外光照下呈現橘紅色反應;有獎定額發票刮獎區有校驗碼,稅務機關可憑校驗碼及發票代碼、號碼確定發票的真偽。假發票油墨常常呈現偏黃色或棕褐色。消費者可登錄泉州市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查詢地稅發票的有關信息,或者撥打12366查詢。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