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
解析:2010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50+100×25%=75(萬元) 【該題針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知識點進行考核】 |
答案:B |
解析:本期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的金額=(3 720-720)×33%=990(萬元),以前各期發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40/15%=3 600(萬元),本期由于所得稅稅率變動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3 600×(33%-15%)=648(萬元),故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借方發生額=990+648=1 638(萬元)。 【該題針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知識點進行考核】 |
答案:C |
解析:【該題針對“遞延所得稅的確認與計量(綜合)”知識點進行考核】 |
答案:A |
解析:稅法規定,有關產品售后服務等與取得經營收入直接相關的費用于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列支,因此,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務等原因確認的預計負債,會使預計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企業為關聯方提供債務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按稅法規定與該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對于應付職工薪酬,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在未來期間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所以,賬面價值=計稅基礎;稅法規定的收入確認時點與會計準則一致,會計確認的預收賬款,稅收規定亦不要計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該題針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知識點進行考核】 |
答案:A |
解析:計稅基礎=賬面價值600萬元-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0=600(萬元) 【該題針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知識點進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