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備考輔導第二章1
第一節 增值稅基本原理
一、增值稅含義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額相當于商品價值C+V+M中的V+M部分。
對增值稅概念的理解,關鍵是要理解增值額的含義。
二、增值稅的特點
1.保持稅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稅收負擔由商品最終消費者承擔
4.實行稅款抵扣制度
5.實行比例稅率
6.實行價外稅制度
補充內容——我國增值稅特點:
1.2008年12月31日前主要是生產型增值稅;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增值稅類型有三種,區分的標志——扣除項目中對外購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不同。
增值稅的類型 | 特點 |
1.生產型增值稅 | 不允許扣除購入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增值稅款,也不考慮生產經營過程中固定資產磨損的那部分轉移價值(即折舊) |
2.收入型增值稅 | 購入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增值稅款,可以按照磨損程度相應地給予扣除 |
3.消費型增值稅 | 允許將購置物質資料的價值和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增值稅款,在購置當期全部一次扣除 |
2.以票扣稅為主;
3.劃分兩類納稅人;
4.對勞務劃分應稅與非應稅。
三、增值稅的計稅方法——間接減法計稅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增值稅率-非增值項目已納稅額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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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