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講義整理(6)
會計監督
(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
一、會計監督概述
會計監督,是指單位內部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依法享有經濟監督檢查職權的政府有關部門和依法經批準成立的社會中介組織,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本單位內部預算執行情況所進行的監督。
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包括單位而內部會計監督、以政府財政部門為主體的政府監督和以注冊會計師為主體的社會監督。
【例題•多選題】會計監督分為( )。
A.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B.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C.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D.單位和個人的監督
[答案]ABC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概念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指為了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有關管理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單位內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約的、相互監督的制度和方法。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單位負責人負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實施承擔最終責任。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主體的是各單位的( )。
A.審計機構
B.會計機構
C.會計人員
D.審計人員
[答案]BC
【例題•判斷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 )
[答案]錯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內容及要求
《會計法》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內部牽制制度】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績效考評控制;內部報告控制;復核控制;人員素質控制等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財產清查制度中對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做出明確規定】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例題•判斷題】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 )
[答案]對
(三)單位負責人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權
《會計法》第二十八條 第一款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1、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2、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四)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權
1、《會計法》第二十八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會計法》第二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例題•單選題】( )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結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A.單位負責人
B.會計機構負責人
C.分管單位會計工作的副職領導
D.監事長
[答案]A
【例題•判斷題】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
[答案]錯
三、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一)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概念及其實施主體
1.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概念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是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代表國家對單位和單位中相關人員的會計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及對發現的違法會計行為實施的行政處罰,是一種外部監督。
2.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
【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實施主體的有( )。
A、國務院財政部
B、人民銀行
C、稅務部門
D、審計部門
[答案]ABCD
[解析]財政部門、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都是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實施主體。
(二)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對象及范圍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會計行為,并對發現的有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違法會計行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
【例題•判斷題】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各單位的經濟活動。( )
[答案]×
[解析]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會計行為,并對發現的有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范圍和內容:
1、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在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支持,這是法律賦予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的一項重要職權,是其實施監督的一種重要手段。
【例題•多選題】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
A、各單位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B、各單位的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C、各單位的會計資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D、各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有會計從業資格
[答案]ABCD
(三)其他部門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的監督
《會計法》規定,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
(四)實施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被監督單位的義務
1、實施會計工作政府監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
《會計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依法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監督檢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被監督單位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會計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各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例題•分析題】市財政部門到某公司進行檢查,公司領導以“財務科長人員發生變動”為由,予以拒絕。請問該公司領導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說明理由。
[解析]不符合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各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所以任何單位不得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絕。
四、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一)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概述
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的審計、鑒證的一種監督制度。
此外,單位和個人檢舉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行為,也屬于會計工作社會監督的范疇。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實質是審計。
注冊會計師,是指依法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并接受委托從事審計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
會計師事務所,是指依法設立并承辦注冊會計師業務的機構。
注冊會計師協會,是指由注冊會計師組成的社會團體。
社會監督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的客觀性和公允性。
【例題•判斷題】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行為的檢舉,屬于會計工作社會監督的范疇。( )
[答案]對
(二)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范圍
1.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承辦下列審計業務:
(1)審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2.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
【例題•多選題】注冊會計師及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承辦的審計業務有( )。
A.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B.審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
C.辦理企業合并、分立的審計業務
D.辦理企業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
[答案]ABCD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會計資料的規定
《會計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單位,應當向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1.經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單位,應當向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
3.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四)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
會計責任――委托單位的責任
審計責任――注冊會計師與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減輕和免除。審計責任包括三類: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這也是屬于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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