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通知
2013年福建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2013年福建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應屆導游專業的中專、職業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在校生均可報考;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得報考;
(四)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不得報考。
二、報考方式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考者應登錄海峽旅游人才網()“導游天地-導游資格”,如實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網上報名的開通日期為2013年5月6日上午8:00,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9日下午17:00。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并繳費后五個工作日之內,登錄海峽旅游人才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將退還報名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者,請于2013年10月19日-11月1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導游基礎知識》、《政策與法規》與《導游服務》)和現場口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限于2013年福建省旅游局導考委重新修訂的福建省導游人員考試輔導教材(第六版第二次印刷發行)即:《導游基礎知識》、《政策與法規》、《導游服務》、《中國臺灣問題導游讀本》、《福建省主要景區景點導游詞》、《現場口試提問復習資料》六本書及增補修訂本一冊。
2、筆試科目:(1)《導游基礎知識》(含“中國臺灣知識”部分)滿分100分;(2)《政策與法規》與《導游服務》滿分100分(配分比例:6:4)。
3、筆試時間:
時間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4:30-16:30 |
(星期日) | 導游基礎知識 | 政策與法規 導游服務 |
4、筆試地點:報考者在報名時請選擇所在各設區市考區參加考試。
(二)現場口試
1、滿分100分,考試內容按《現場口試評分表》的各項內容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1)模擬景點講解(50分):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個景區(福州三坊七巷、鼓浪嶼、福建南靖土樓、清源山、湄洲媽祖文化、泰寧世界地質公園、武夷山、古田會議會址、屏南白水洋),一次性抽簽決定模擬講解的景區名稱,然后自由選擇該景區中的任意一個景點進行模擬講解。抽簽在考前15分鐘進行。
(2)知識問答(30分):主要包括時事與福建旅游基礎知識、導游服務規范知識與導游應變能力方面的知識。考生可在對《導游服務》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節內容掌握的前提下,參照《現場口試提問復習資料》進行“知識問答”的面試。
(3)語言與儀態(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能力、儀容、儀表、儀態及其運用等。
2、報考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現場口試,并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和外語對話。口譯試題由省旅游局統一制作,筆試科目及內容與中文類相同。
3、各設區市旅游局導考辦在省旅游局導考委的具體指導下,負責轄區內考生的現場口試工作。評分標準由省旅游局導考委制定,各設區市旅游局導考辦在組織現場口試時,須從經省旅游局導考委培訓并頒發考評員證的人員中聘請現場口試考評員,現場口試每組考評員不得少于3人。
4、現場口試考場設置要求:考場應設置單獨封閉的考試區域,實行封閉式管理,并配備與考場有效隔離的候考室,不得在辦公場所中隨意設置考室。省旅游局導考委將加強對現場口試考務工作的督查,對發現管理措施不力、考場紀律松弛、秩序混亂的考點,將責成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
5、現場口試時間由各考點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必須在11月15日前完成。各地現場口試成績加蓋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報省旅游局導考委,電子文檔發送至ptdeng@,逾期不再辦理有關記分手續。
(三)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12月25日后登錄海峽旅游人才網或撥打聲訊電話:9616897667(僅限移動、電信、固定電話)或9616893201(僅限電信、固定電話)進行成績查詢。
筆試和現場口試三科成績均達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通過考試。按國家旅游局規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補考。
自成績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考生如對自己成績有疑義,可向省旅游局導考委提出書面查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四、報名材料審核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需在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提交報名材料,各設區市旅游局導考辦負責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及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報名材料包括:
(1)下載并打印填寫好的網上報名系統中《福建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待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審核合格,簽署意見并蓋章。
(2)本人學歷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查驗原件。
(3)本人區、縣一級醫院出具的近期(半年內)健康狀況證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紅底彩照2張。
(5)為適應人才流動的新形勢,酌情允許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非戶口所在地參加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此類考生在非戶口所在地導考辦報名時,應提供暫住地公安部門核發的“暫住證”,并由現工作單位出具證明信和考核意見,在非戶口所在地無工作單位者不得報考。
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成績。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福建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違規作弊處理辦法》規定予以處理。
五、考點設置
2013年全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考點設置原則為:考生報名人數超過100人的設區市,均可在本地區設考點,不足100人的設區市,由省旅游局導考委安排就近設區市考點進行考試。
省旅游局導考委在考試前一天派巡視組將試卷送到各考點并檢查各考點考試組織實施情況,監督考場紀律,處理考試業務及應急事務。有關試卷保管、發放須嚴格按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辦理,對考試過程中違規作弊的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福建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違規作弊處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考試結束后,各考點監考人員應依照試卷號碼從小到大(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收集、清點、整理、裝訂成冊交主考、副主考驗收,合格后簽字密封,交省旅游局導考委巡視組帶回。
六、評卷及發證
1、省旅游局導考委統一組織評卷。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由省旅游局導考委反饋至各設區市旅游局導考辦。
2、各設區市旅游局導考辦須在11月30日前將考試工作總結報省旅游局導考委。省旅游局導考委自收到國家旅游局的資格證書后20個工作日完成資格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工作。
七、培訓及考務
堅持“培訓和考試分開”的原則。各設區市旅游局不能直接承擔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考前培訓工作,但要選擇和委托有良好教學條件和師資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訓機構承擔考前培訓任務,并將本地區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培訓計劃(含培訓時間、課程設置、收費標準、委托的旅游院校、教師等),于9月24日前報省旅游局。承擔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單位不得承擔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及現場口試工作。
2013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局導考委負責、福建省旅游干部學校組織實施。
八、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費[2010]293號文規定,2013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費每人260元(加試考生每人140元)。考試費由各設區市旅游局統一代收,全額上交省旅游局導考委。
福建省旅游局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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