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 中級級經濟法基礎 考前沖刺試卷第四章(4)
1、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詢價對象包括( )。
A、基金管理公司
B、信托投資公司
C、財務公司
D、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對象。本題的四個選項均屬于詢價對象,除此之外還包括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和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
2、某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采用募集設立方式,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采用承銷的方式進行,這種股票發行方式屬于( )。
A、設立發行
B、增資發行
C、直接發行
D、間接發行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發行的類型。設立發行,是指雒行人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向社會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行為。設立發行的法律結果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間接發行,又稱承銷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委托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證券,并由證券承銷機構辦理證券發行事宜,承擔證券發行風險的行為。
3、下列各項中,符合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是( )。
A、特定的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B、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C、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D、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外,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4、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有( )。
A、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B、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有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但已經按照限定期限支付
C、將所募集的資金用于彌補虧損
D、將所募集的資金用于生產經營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根據規定,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用途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選項D是符合規定的用途,因此不屬于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5、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6000萬股,下列情形屬于發行失敗的是( )。
A、包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為2000萬股
B、包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為3000萬股
C、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為3000萬股
D、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為4000萬股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根據規定,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本題中,代銷期限屆滿,選項C、D未達到70%,因此為發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