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輔導:土地增值稅法(9)
第七節 稅收優惠>
一、建造普通標準住宅的稅收優惠2
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其增值率未超過20%的,予以免稅。增值率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普通標準住宅標準必須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注釋:20%是起征點,19.99%都不納稅,21%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二、國家征用收回的房地產的稅收優惠2
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有關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
三、個人轉讓房地產的稅收優惠2
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土地增值稅減免稅優惠如下:
(1)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
(2)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稅;
(3)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經典例題】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判定普通住宅的標準有( )。
A.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B.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1.2倍以下
C.建筑覆蓋率在1.0以上
D.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的20%
E.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
【答案】ABE
【解析】普通標準住宅標準必須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提示】選項D,“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的20%”是普通標準住宅免稅的條件,并不是判定普通住宅標準的規定。
【經典例題】2004年
下列各項中,符合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規定的有( )。
A.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
B.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C.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對其超過部分的增值額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
D.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
【答案】BD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實驗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注冊會計師考試被疑泄題 考前已流傳部分答案 (2011-09-19 15:02:29) |
財政部首次評選全國十大注冊會計師 (2011-06-07 10:23:13)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10) (2011-05-11 10:47:07)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9) (2011-05-11 10:45:31)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8) (2011-05-11 10:44:48)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7) (2011-05-11 10:44:08)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6) (2011-05-11 10:43:13)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5) (2011-05-11 10:42:07)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4) (2011-05-11 10:41:04) |
注稅考試稅法一學習要點:消費稅(3) (2011-05-11 10:4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