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背書不得記載的內容。根據《票據法》規定,背書不得記載的內容之一是部分背書。部分背書是指背書人在背書時,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 |
答案:ABD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文義記載的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對于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質押的,通過貼現、質押取得票據的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 |
答案:D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背書人記載禁止背書的規定。根據規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票據責任)。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錯誤的。 |
答案:B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背書的形式。根據規定,背書人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即將票據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據被背書人欄內記載自己的名稱與背書人記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答案:C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匯票出票的效力。(1)追索權的行使對象不僅限于出票人,所以A選項錯誤。(2)出票行為是單方行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義務,只有付款之權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兌人的地位,在其對匯票進行承兌后,即成為匯票上的主債務人。所以B選項錯誤。(3)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該行為成立,就必須保證該付款能得以實現。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應該承擔票據責任。所以C選項正確。(4)票據的變造應依照簽章是在變造之前或之后來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前,應按原記載的內容負責;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按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所以D選項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