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第十五章預習講義(1)
第十五章 債務重組(第一講)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內容闡述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近3年考題為客觀題和計算及會計處理題,分數適中,屬于重要章節。
本章應關注的主要內容:(1)債務重組業務債權人的會計處理;(2)債務重組業務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學習本章應注意的問題:(1)掌握債務重組的概念;(2)掌握各種重組業務債權人的會計處理;(3)掌握各種重組業務債務人的會計處理;(4)本章內容可以和其他很多章節的內容結合出主觀題。
本章基本結構框架
第一節 債務重組的定義和重組方式
一、債務重組的定義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例題1?多選題】2009年3月31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的一筆貸款500萬元到期,由于乙公司發生財務困難,該筆貸款預計短期內無法收回。該公司已為該項債權計提壞賬準備100萬元。當日,甲公司就該債權與乙公司進行協商。下列協商方案中,屬于甲公司債務重組的有( )。
A.減免100萬元債務,其余部分立即以現金償還
B.減免50萬元債務,其余部分延期兩年償還
C.以公允價值為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償還
D.以現金100萬元和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的無形資產償還
E. 以公允價值為200萬元的庫存商品償還
【答案】ABE
【解析】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的讓步的事項。此題“選項C和D”均沒有作出讓步,所以不屬于債務重組。
二、債務重組的方式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將債務轉為資本
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于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轉為資本,不能作為本章所指債務重組。
(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
【例題2?單選題】甲公司欠乙公司600萬元貨款,到期日為2008年10月30日。甲公司因財務困難,經協商于2008年11月15日與乙公司簽訂債務重組協議,協議規定甲公司以價值550萬元的商品抵償欠乙公司上述全部債務。2008年11月20日,乙公司收到該商品并驗收入庫,2008年11月22日辦理了有關債務解除手續。該債務重組的重組日為( )。
A.2008年10月30日 B.2008年11月15日
C.2008年11月20日 D.2008年11月22日
【答案】D
【解析】對即期債務重組,以債務解除手續日期為債務重組日。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實驗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